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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 所长:陈明胜 单位部门:会员单位

       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于1980年,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省级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专业机构,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。所内设一个国家级检测中心:“国家煤炭质量检验检测中心(西安) ”,三个省级检测中心:“陕西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中心”、“陕西省醇醚燃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”、“陕西省兰炭及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”。设两个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:陕西省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陕西省石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。

  1.机构的职责

  我所主要职责是:承担国家、省、市各级政府下达的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、专项抽查和风险监测任务,为各级政府行政监管、行政执法及治污降霾提供技术支撑,为公检法部门提供仲裁检验;承担客户委托能源产品质量委托检验、贸易纠纷及第三方验货检验工作;为企业和用户能源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技术研究、技术咨询、技术培训、技术标准制修订及技术解决方案等工作。

  2.人员队伍情况

  所领导班子5人,职工375人(正式职工57人,聘用职工318人)。其中正高级工程师3人、高级工程师17人,工程师24人,初级职称37人;硕士研究生22名,本科生127名。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3人,国家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5人,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7人,省级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10人。

  3.机构设置情况

  所内设17个科室,其中管理科室9个、业务科室6个、检验科室2个。在省内重要煤炭生产基地建设了榆林、渭南、彬长旬3个检验中心。在省内重要煤炭集散地建有瑶曲、尧头、合阳、韩城、陕北5个煤炭采样工作站。

  在省外通过股份制合作、技术合作和接受委托等形式建设了4个煤炭检验检测技术机构,分别是:秦皇岛华正煤检行(股份制)、唐山秦华煤炭检验公司(股份制)、河南国检煤炭质量检验中心(技术合作)、陕西省能源所驻攀钢煤检站(委托),面向全国开拓煤炭第三方检验业务。